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统称“意见”)印发实施,标志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正式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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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统称“意见”)印发实施,标志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正式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等
3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其中提出,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目标。
“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且合并要在2019年底前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5日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9年底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2019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一是确保待遇不变,不下降,二是确保制度可持续。
国务院办公厅3月25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且合并要在2019年底前实施。
由于《意见》特别强调“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人们可以预期两项保险合并后对现有参保人群并不会带来较大影响,不过基于生育保险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专家们也认为下一步应该继续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决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2019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