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起,社保缴费少了,报销比例提高!
社保又迎来大变化!国务院办公厅25日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019年底前
《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意见》要求,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为何生育险和医保要合并?
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和范围有一定重叠,生育中也有一些医疗行为,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生育保险无需再建立一套独立的稽核审查系统,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
试点的情况也验证了合并实施的效果。12个城市的基金共济能力、平衡能力远强于非试点的城市;有利于参保扩面,单位和职工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生育保险会有哪些方面的变化呢?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规定,试点期间,生育待遇不变(职工在职期间所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仍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其次,保费可能会有所提高。
在职职工生育险由单位缴纳这点毋庸置疑,即使保费提升也不需自掏腰包解决,有企业为其兜底。而个人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的收支平衡原则,保费或有小额提高。
最后,能够防止无良企业减少职工待遇。
菜导知道在就业中难免会遇到无良企业,削减社保费用支出,仅上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但在“四险”实行后,医保缴费中将包含生育保险项目,确保在职职工同时享受到应有的生育保险待遇。
总之,五险变四险,看似少了一险,但其实是更好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算得上是一件大好事。
五险减一的好处那太多了
有6大利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带来六大利好↓↓↓
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除了五险变四险
社保的这些大变化你也要清楚
一、征管力度空前,不缴社保违法
2019年社保归税务局统一征管,象征着社保征管力度加大。而后社保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更是让社保征管力度更上了一个台阶,不依法缴纳社保,将会受到联合惩戒。
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二、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三、社保转移接续变得更简单
四、那如果我们的社保断缴了,会像传言说的那样,全部资格清零吗?
社保断缴对个人存在一定的影响,有些资格会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有些资格是不会清零的,比如对于职工养老/医疗的缴纳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
关键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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