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报纵火爆炸袭警案:嫌犯曾因奸淫幼女获刑,多次被处罚
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63岁,沈阳市人。杨某某曾因奸淫幼女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被原工作单位开除。2015年9月8日,杨某某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肇事逃逸,被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队民警抓获,并被公安机关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处罚,杨某某至今未对被害人作出赔偿。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杨某某先后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调查中杨某某家人和亲友证实,杨某某热衷于封建迷信,求人算命,相信自己活不过60岁,因此悲观厌世,一直有轻生念头,近时期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扬言杀妻后自杀。2019年3月10日和3月27日,杨某某先后两次给亲属留下遗书,称“我走到头了,不要问我去哪,也不要问我是怎么死的,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要想见我就去大海见吧。兄弟留下2万元,我想足够了。”
经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使用春节期间购买的爆竹“二踢脚”制作成爆炸物置于一拉杆箱内,将一瓶私藏的汽油作为助燃剂,于3月28日13时51分实施了纵火爆炸袭警犯罪。
目前,受伤的两名警务人员和一名办事群众伤情稳定,正在继续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