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宣布拟进军工业大麻当天遭深交所关注:是否炒作股价
尔康制药稍早的公告中提到,公司与上海元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元贵资产”)、云南素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素麻生物”)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公司与元贵资产拟成立股权投资基金,认购素麻生物不超过10%股权,投资估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基金名称暂定为杭州元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元琛投资”)。公告中提到,基金规模暂定为不超过525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元贵资产,公司为基金投资人。
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元琛投资完成对素麻生物的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后,素麻生物承诺,素麻生物科技所研发的工业大麻制药领域及相关产品优先采购尔康制药产品,包括并不限于淀粉胶囊系列产品;尔康制药跟苏麻生物拟成立藏药“索玛那布”研究小组,共同研究“索玛那布”在临床中“黄水病”、眼疾、体虚乏力、皮肤病、麻风病、癔症、神经病、胃痉挛、偏头痛、神经性头疼、失眠的疗效。
此外,尔康制药、素麻生物拟成立工业大麻药用研究中心,共同致力于探索工业大麻在治疗慢性病、退行性疾病领域的应用。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尔康制药就以下情况予以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1、签订本协议是否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是否涉嫌炒作股价。
2、结合公司经营战略、产业经验等说明与素麻生物合作的必要性,公司是否具备所需的技术与人才储备,是否与公司现有业务具备协同效应,是否存在相关风险,如是,并请充分提示风险。
3、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工业大麻种植行业现状、应用领域及技术条件、工艺流程、行业准入资质情况,以及素麻生物生产经营具体现状、管理团队构成及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情况。
4、说明公司与元贵资产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杭州元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并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要求补充相关披露。
同时,深交所提醒尔康制药: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深交所在3月28日就工业大麻相关问题发出的第4份关注函。在尔康制药之前,深交所还陆续向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118)、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65)、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诚志股份”,000990)下发关注函,要求这些公司分别披露工业大麻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等。
另外,3月27日上午传出消息:日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受此消息影响,工业大麻概念股随即动摇,并最终于3月28日集体跳水,整个板块至收盘时甚至出现跌停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