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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FS季度报告:经济有望企稳回升 房市期待更多理性

财经

2019-03-21 15:14

日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家庭资产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第四季度,经济触底回升迹象初现,城镇地区住房市场期待更多理性因素。

经济有望企稳回升

CHFS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工商业盈利企业比重回升,家庭消费变动指数延续上涨趋势,家庭对宏观经济运行预期较为乐观。

与上季度相比,2018年第四季度工商业生产经营形势有所好转。该季度全国参与工商业生产经营盈利的家庭比例是44.9%,较上季度上升了1.7个百分点;亏损的家庭比例为21.3%,和上季度相比降低了2.8个百分点,持平的家庭比例为33.8%。(图1)


图 1家庭工商业经营情况(数据来源:CHFS各季度数据 )

家庭消费变动指数也较上季度有所增加。全国家庭消费变动指数在2018年第四季度为119.7,与上季度的118.9基本持平。其中,消费增加的家庭比例为38.4%,与上季度大致相当;家庭消费减少的家庭比例为6.5%,比上个季度降低2个百分点。调查显示,一线城市各项消费增加的家庭比例均较高,富裕家庭、有小孩的家庭与负债少的家庭消费增加,而近两年买房或未来有购房计划的家庭增加消费的比例略低。此外,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预期较为乐观;对物价上涨预期较为强烈。

《报告》指出,2018年第四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依然高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速为8.0%,与上季度持平;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为3.5%,低于上季度。同时,居民消费延续服务类消费支出快速上涨,实物消费增长放缓的趋势,这充分表明居民在物质充裕的前提下对服务需求的渴望。(图2)


图2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增长率(数据来源:统计局)

2018年第四季度宏观经济形势预期指数为132.0,表明我国家庭对中国经济持乐观态度。CHFS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55.8%)的家庭预测未来三个月经济形势好转,超过三分之一(33.6%)的家庭预测经济形势基本不变,仅有10.6%的家庭对下个季度经济形势持悲观态度。此外,2018年第四季度物价预期指数为128.8,表明家庭对未来三个月的物价上涨预期强烈。

住房市场期待更多理性


CHFS在2018年第四季度调查结果显示,计划购房的家庭比例有所下降。城镇地区在未来一年内有购买住房计划的家庭比例为8.8%,较第二季度下降0.8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城镇地区在未来一年内有出售住房计划的家庭比例为5.1%,较2018年二季度上升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整体看来,计划购房的家庭比例大于计划卖房比例,但二者之间的差距有缩小趋势。

在城镇地区计划新购房产的家庭中,无房家庭计划购房的比例有所回升,但已有住房仍计划购买住房的家庭占比依然非常高。自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多套房家庭计划购房的比例持续增加。(图3)


图 3 城镇家庭计划买/卖住房情况(数据来源:CHFS各季度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购房家庭中仍以投资需求为主,但刚需购房家庭比例略有提高。2018年第四季度,从城镇家庭计划购房目来看,刚需有增加趋势,改需略降。具体来看,家庭计划购房用于投资的比重与第二季度持平,为57.1%,同时也表明未来一年城镇家庭购房仍以投资目的为主。改善型需求为27.0%,与第二季度相比略有降低。刚需占比为15.9%,与第二季度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图4)


图4城镇地区家庭计划购买住房的目的(数据来源:CHFS)

《报告》指出,房屋资产持续增值,但增幅回落。2018年一至四季度家庭房屋资产变动指数分别是109.8、112.2、110.6和106.1。家庭房屋资产指数和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说明家庭房屋资产价值虽然在增加,但增幅回落。与此同时,全国城镇地区房价预期指数停止上涨趋势,出现大幅度下滑。2018年2018年第四季度,我国城镇家庭房价预期指数为112.6,表明城镇居民预期2019年第一季度房价会仍会上涨;同时,受到住房调控措施影响,全国城镇家庭房价预期指数较上季度119.0下降了6.4个点,表明持上涨观点的家庭比例大幅减少。


关于《报告》

自2011年开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针对中国家庭收入和资产等情况开展定期入户调查。从2014年起,中心每季度通过电话回访追踪家庭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报告》中的指数构建方法为:以家庭总资产变动指数为例,受访者根据过去三个月内的家庭资产变动情况,选择“增加了很多”、“增加了一点”、“基本不变”、“减少了一点”或“减少了很多”,分别对五档选择的比例赋权重1、0.5、0、-0.5、-1,加上基数100后,最终形成指数。其他几类指数的构建方法与此类似。

《报告》将刚需房、改需房和投资房具体定义为:(1)刚需房:包括两种情况,无房家庭购买的自住房,和因有家庭成员将在近两年内结婚或分家所购买的二套房。(2)改需房(改善性住房):主要特征是“换房居住”,也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已有一套房再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且旧房在两年内出售;另一种情况是旧房虽未出售,但因新购房为期房且两年内尚不具备居住条件。(3)投资房:包括三种情况,主要包括用于出租的首套房,家庭已有一套房时新购的非婚房或非改善性住房,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时新购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