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同名,同姓,同龄!还因同一件事被警察抓了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瑞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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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了一家人”,近日在温州瑞安有两个人,竟然同名,同姓,同龄!还因同一件事被警察蜀黍抓了,这个缘分可真不浅!
3月11日、13日,浙江温州瑞安交警在设卡盘查时,分别查获两名酒驾驾驶人。巧合的是,这两人不仅同名同姓还同龄,还同样因为喝酒开车被查获。
3月11日13时50分许,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屿中队交警在京屿线马屿镇某路口对一辆无牌三轮电瓶车进行盘查时,发现司机满身酒气。交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8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液待检。
经查,张某弟(男,56岁,瑞安人)当天中午,在家里喝了两三两的白酒。在家休息一会,自认为酒气已散,就驾驶着自己的三轮电瓶车出门,结果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弟血液检测结果为97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无独有偶,3月13日晚,马屿中队交警在马屿镇某路口又查获一名叫张某弟的男子。由于同名同姓,年纪相仿,民警顿时一愣:张某弟不是前天因醉酒被交警查处了吗?不会有人冒充或者报假名吧?
经过核查比对,发现该男子确实也叫张某弟,和此前醉驾驾驶正三轮电动车的张某弟系同名同姓,还都是1963年生人。
经查,该张某弟(男,56岁,瑞安人)当天做完工后和工友喝了些啤酒,随后,便驾驶着二轮摩托车回家,在经过马屿镇商城路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弟的呼气式酒精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两人一个因醉驾且无证驾驶“坐”进班房,另一个因酒驾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在我国,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那么分别会有什么惩罚呢?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但总有一些驾驶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而去驾驶车辆。再次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不要酒后驾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记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