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税负差额补贴”是高端人才福音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今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支持珠三角九市借鉴港澳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引进人才环境”。今年“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规则衔接,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
的确,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更大程度的开放,实施对照国际的经济社会管理方式,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能否吸引到足够多的高端人才。尤其是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阶段,人才是服务的载体,高端与紧缺人才的聚焦,直接关系到服务领域开放的效果。这也是目前全国各地都在下大力气吸引高端和紧缺人才的根本原因。
从全球范围看,香港的成功与其在全球较低个税税负有着紧密关系。目前香港薪俸税的税率为 2%-17%,还有不同程度的减免和抵扣政策。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税制不同,大湾区在境外高端与紧缺人才的竞争上,面临一定的压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呼声比较大。
因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此次联合印发的《通知》可谓是对这一呼声的及时回应。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个税补贴政策,可以说也是在向香港看齐,进而吸引到国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也将逐渐实现。
应当说,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在我国并不是首次出现。早在2013年,国家已经在广东横琴、深圳前海以及福建平潭实施了港澳台居民、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从实践效果看,前海的政策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对于吸引包括金融业在内的高端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新出台的政策,相当于把前海、横琴的政策扩大到了广州市、深圳市和珠海市等珠三角九市,将使政策发挥更大的综合效应。
当然,要吸引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还需要其他综合配套政策的出台。比如,加快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打破人才认定的壁垒;加快建立港澳居民在珠三角创业工作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政策衔接;加快推进人员进出的便利化程度。
此外,在实施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快相关制度的改革,使经过实践证明有明显效果的政策制度化,也是尤为关键的一环。
只有通过这些创新和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才能成为一个人才高地,也为我国吸引国际化高端与紧缺人才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并加快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推广。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