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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6月或出台,拟优先调入抗癌药、罕见病药

看中国

2019-03-13 22:56

3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将获国家医保新药品目录优先考虑。

据征求意见稿,在基金可负担的基础上,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将突出临床价值,适当扩大目录范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两项内容。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中药饮片则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

同时还要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工作方案中强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规范评审确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结果。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将设四个专家组,分别为咨询专家、遴选专家、测算专家、谈判专家,主要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以及谈判药品测算等。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3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启动2019年目录调整工作,预计这项工作9月份完成。

按照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评审、发布常规准入目录、谈判、发布谈判准入目录5个阶段。2019年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并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2019年8月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