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168458人:纠防冤案从前端发力
3月12日,“两高”作工作报告。最高法院长周强透露,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则指出,去年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
1821起案件改判,819人无罪,168458人未被批捕,34398人不被起诉……这绝非几串单薄的数字,每个数字背后都连着清晰的个体命运。毋庸置疑,这是一份颇具分量的冤假错案纠防“成绩单”,尤其是“168458人不被批捕”,就表明司法机关在批捕环节的审慎,而这份审慎,也指向了对冤案的防范。
以“五周杀人案”为例,从一审合议庭、审委会全体一致认为应判无罪,到被害人父亲自尽后改判“2人死刑、1人无期,2人15年”,再从终审“判处2人死缓,1人无期,2人15年”到再审改判“4人无罪”,一度偏移的司法审判,随着纠正机制的发力,最终被拉回了正确方向。
而1821起案件改判,不批捕168458人,意味着众多像“五周”这样的无辜者,经历了司法“峰回路转”,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清白、自由与正义。对社会来说,他们被免于错抓错关或被洗冤,或许是纠防巨大案件库里的微小“分子”;而对个体而言,这意味着100%的命运之变。
这张成绩单绝非偶然之果:如果把视线投向身后,就会发现,“冤案纠错提速”成了这几年司法改革成果的直观映射。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念斌等重大冤假错案,悉数被纠正。
如果说,之前对于冤假错案的平反, 很多都是因为“真凶再现”或者“亡者归来”而真相大白,仍带有很大“偶然性”,那十八大以来纠正的系列冤假错案中,“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更多地成为纠正的“支点”,包括“五周杀人案”“李锦莲杀人案”等在内众多蒙冤者,随着“存疑无罪判决”获得了“新生”。
任何一起冤假错案,都是正义瑕疵。而不遗余力地纠正冤假错案,查清事实真相,界定犯罪边界,纵然会让昔日之“错”浮出水面,但纠正无碍法治体面,反而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作了修复。那些免受冤屈或重获清白者是正义的赢家,而办案机关同样是正义的赢家。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在持续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出现,是更加重要的“工程”。168458人未被批捕,34398人不被起诉,这两个数字的意义,亦在于此——比起事后性纠正错案,在前端防止错案也很重要,而约20万人被不批捕或起诉,正是从前端防止冤案。
而这背靠的是很多制度机制的完善:近年来,《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等文件重磅出台,推动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性作用,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而羁押必要性审查、讯问合法性核查等机制的渐次完善,也让防止冤假错案有了更多程序性保障。
接下来,我们也希望,办案机关能继续秉持“疑罪从无”之精神,落实“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程序公正”“证据裁判”等原则。这也是两高交出防范纠正冤假错案“成绩单”之后,仍需持之以恒推进的工作。
冤假错案,要纠正也要防范。而多达十多万人的不批捕人数,还有1821件再审改判刑事案件,都是在纠正和防范层面的发力。这见证着司法前行的努力,也必定会以司法公正聚拢更多的公信力与社会向心力。
□欧阳晨雨(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