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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级大洋船厂负债数亿破产重组,现已恢复经营订单排到明年

世界新闻

2019-03-06 20:22

曾经产值超百亿、被称为高端制造业楷模的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2016年后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负债高达45亿元,一度面临破产清算。央企的“垂青”,对其进行重组,令其涅槃重生,这一经典事件后来成为了国内造船业界津津乐道的话题。

3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简称“大洋船厂”)破产重整案”,入选了2018年度江苏法院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

公开资料显示,大洋船厂成立于2003年10月,是重组原江扬船厂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280万美元。其交付的船舶以中型散货船为主,辅以集装箱船、海工船和液货船等。

至2010年,大洋船厂产值超过100亿元,是扬州市的第二家“百亿”企业,业界人士也一度将其视为高端制造业的楷模。

不成想,2015年,形势急转直下。受船舶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融资困难、资金紧张等多重因素影响,大洋造船陷入无法支付员工工资、赔偿金的境地。

根据江苏省高院披露的信息,2017年7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大洋船厂破产清算案件。同年12月,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其时,大洋造船因缺乏流动资金而全面停产,但部分在建船舶尚需续建,企业若长期不恢复经营,将导致技术工人流失,造船资产效用降低。

鉴于此,扬州广陵法院指导管理人运用租赁经营方式恢复生产,将大洋造船所有机器设备及技术团队整体租赁给当地同行企业,如期完成代建和续建船舶订单工程,为重整创造基础条件。

经清理,大洋造船资产价值18.86亿元,负债45.55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因大洋造船体量大、重整投资金额高、投资人招募困难,广陵法院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借力“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投资人招募,最终引入央企国机集团下属企业作为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通过“受让股权+提供借款”方式,提供22.86亿资金清偿企业债务,最终,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其他优先债权及小额债权全额清偿,同时企业战略支点转向中型批量船舶及高端海工产品。

江苏省高院的相关材料显示,后来,重整计划表决通过,2018年8月,广陵法院裁定批准大洋造船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大洋造船办理了股权变更,恢复生产经营,重塑企业信誉。

根据扬州当地媒体《扬州晚报》披露的消息,重整后的大洋船厂的股东,变更为江苏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前两者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央企)的下属企业,后者是扬州市广陵区的国有企业。大洋船厂也随之更名为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据江苏省高院披露,截至2018年底,大洋船厂在岗职工4000余人,新增船舶订单25条,工作计划已安排至2020年,预计年均产值达20亿元。

江苏省高院表示,该案是“破产不停产”典型案例。其意义在于,法院在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基础上,创新引入租赁经营方式恢复生产,保留技术骨干,稳定生产队伍,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了债权人和意向投资人的重整信心,为挽救生产型企业提供新思路。

与此同时,法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从职工矛盾化解到债权人会议召集,从招商平台共享到投资人招募,从争取债权人支持到股权强制变更,“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在各环节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