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应尽快衔接
戴秀英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靠医保制度提供筹资和相应支付支撑,但在实施中发现两种制度的配合、衔接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亟待解决。
她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分别分管于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基药目录制定缺乏医保部门的监督与参与,医保机构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及不合理用药管理参与不足。基本药物目录只通过专家进行咨询遴选,并未考虑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而且两个药品目录只规定了药品通用名,未明确药品规格,给药品生产企业创造通过降低药品规格来谋取利润的机会。
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药大多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而医保目录药品采购则是面向大医院,两种目录药品招标采购未实现并轨,药品招标采购不一致造成同一地区“同药不同价”的混乱局面,不利于药品价格的管理。两种制度用药目录不兼容,部分基药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患者在基层拿不到药,无法享有医保实惠时,就不愿在基层首诊,阻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为此,戴秀英建议制定完善两种制度衔接的法规性文件,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两种制度高度配合、加强衔接。
她建议,两种药品目录的招标采购应当并轨,可确保同一药品在不同医疗机构都以相同的价格销售,杜绝“同药不同价”的问题。也要重视医保机构对基本药物采购的参与。
“我国药品招标以省通过药品交易中心进行,医保机构应参与制定药品采购方案,根据医保基金及药品目录,与企业进行药品价格谈判,这样既可有效发挥医保的议价能力和批量采购优势,也可切断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的联系,避免‘二次议价’等问题。”戴秀英表示。
此外戴秀英建议,卫健委在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时,邀请医保领域的专家加入基本药物遴选审评专家组,参照医保基金及医保药品目录,制定符合群众用药需求的基本药物目录,并统一国家及地方基本药物与医保药品的目录管理标准,明确药品名称及具体规格。
戴秀英提到,药物的报销情况直接反映基药制度与医保制度的衔接效果。建议建立相关法规,对基本药物的报销政策予以支撑,强制要求保障所有基本药物的报销。新版医保目录的调整,应将最新基药目录内所有药品纳入其中,药物报销信息应在网站上公布。医保核算办公室定期出具药品支付结算信息,公布基药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