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亟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定就业和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财富和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新时代民营经济也面临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大幅提升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能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影响力不断增强,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都有了质的飞跃,行业分布、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成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行业分布上,民营企业逐步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传统产业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拓展,在高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迅猛。在规模结构上,民营企业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企业平均规模不断提高,逐步发展形成一批以大规模、专业化经营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民营企业已开始大规模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如今,研发机构、研发资金和研发人员也开始向民营企业聚集,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民营企业用近40%的资源,创造了60%以上的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力度大、成效好。据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实践证明,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那里的就业就比较充分,那里的市场发育程度就比较成熟,那里的经济就充满生机活力,人民生活就比较富裕,社会就和谐稳定。
目前,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涉足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高端产业,在互联网、高科技等前沿领域,一大批民营企业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具备了很强的国际竞争力。未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新兴产业不断兴起必将进一步带动大批民营企业参与其中,民营企业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民营经济发展受到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多次提出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随后相继出台“鼓励社会投资39条”、“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10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相关改革。十八大以来,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简易注销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提升企业注册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格局,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同时,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国际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是加快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体制机制。有恒产者有恒心,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安心、专心对民营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了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六项原则,要求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目前,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相关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企业家精神是社会的稀缺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企业家群体、企业家精神、企业家作用的高度重视。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对于全社会正确认识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尊重创新创业者的良好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民营经济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和信心受到影响。特别是2016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一系列挑战,如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重、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特别是民间投资出现了方向不明、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的情况。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难题。
一是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壁垒依然较高。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市场准入进一步扫清了障碍,但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最大外部环境问题仍是市场准入问题。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民营经济发展受到的制约依然较严重,民营企业进入众多高利润产业部门仍然重重困难。在高回报率的垄断行业、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民营企业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阻碍,甚至有的民间资本根本找不到“门”。未来,放开市场准入,打破各种市场准入隐形壁垒,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改革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转型的“火山”。一些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家族式管理,独断专行,缺乏科学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支撑。企业的发展过分依赖于企业家个人,控制权通常实行继承式,不利于引进专业化高端人才。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依然“大而不强”,增长主要还是靠“量”,即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投资的拉动,而不是通过技术、管理的创新。很多民营企业不想创新,也不敢创新,甚至创新不如“抄新”,致使中国制造业创新水平在低位徘徊。部分作为创新主体的民营企业,面临创新能力不足、创新人才匮乏而陷入“不会创新”“无法创新”“不能创新”的困境,技术含量低、信息不对称使各地重复建设、重复生产严重,陷入了低端竞争陷阱无法自拔,转型升级更是无从谈起。
三是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以国有大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普遍存在“重大轻小”的“规模偏好”和“重公轻私”的“所有制偏好”,专门服务于民营企业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健全,这使得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难以转化为民间投资,也使得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缺乏金融支持。目前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况一直在延续。民营企业规模有限,固定资产数额较小,可抵押资产有限,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没法融资到所需资金,加之没有银行授信等因素,造成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信贷资源流向实体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受阻严重,另一方面是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不断上涨,高成本进一步挤压了民营企业的利润空间和转型发展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我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由于新旧体制转轨,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垄断、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政府信用缺失、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权钱交易、寻租腐败、商业贿赂等行为屡禁不止,污染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重视公有产权保护、轻视私有产权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公有产权主体缺位、保护不到位,私有产权也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制度性成本过高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而劳动力、土地成本却不断上升,贷款融资成本高、难度大,创业成本越来越高,这无疑给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大困难。
中国民营经济进入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关键是要真正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要切实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真正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法无禁止即可入”为原则,加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着力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显性或隐性门槛,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附加条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鼓励民资在不同层次上进入国资投资项目。下更大力气破除各类隐形壁垒,解决好民间投资“无处投”“不能投”的问题。
二是积极破解转型困局,大幅提升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实现企业治理机制专业化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战略转型,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民营企业“走出去”和海外投资的步伐,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增强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是破除融资的障碍,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和参与组建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转变金融机构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立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登记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组合出拳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降低税费负担。规范和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存贷款利差,降低融资成本。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降低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用地、用能、物流成本和其他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从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增强政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民营企业产权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尊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的理解和信任。推动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地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增信心、稳恒心,提升民间投资的“安全感”。
五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民间投资36条”、“鼓励社会投资39条”、“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10条”、《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须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提高政府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切实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解决好民间资本“不愿投不敢投”的问题。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加快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允许改革试错、犯错,不允许不改革,对于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失误而导致的一些问题,应有足够的宽容。对于改革方向正确,没有原则性的失误和错误,应当采取包容的态度,鼓励大胆改革和创新,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提振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刘现伟/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