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升级后时代:网络剧迎最严监管,综艺、动画片被重点关注
北京广电近日发布通知,要求重点网络影视剧在播出前需经两次备案和两次公示,此举表明网络影视剧“野蛮生长”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业内人士猜测,中国网络影视剧迎来有史以来的最严内容监管。
文 | 李岩
来源 | 人民网
近日,北京广电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在播出前,需经两次备案和两次公示(由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通过)后,分别获得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方可对外播放、推广及招商。
有圈内人士认为,此《通知》的下发,预示着大部分网络影视剧的审查标准将和院线电影趋于一致——在立项阶段和拍完阶段均需送审后“面世”。在网络影视剧内容审核日趋严谨形势下,投资方、制作方更需“关注内容本身”,网络影视剧“野蛮生长”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网剧创作者压力偏大
希望“解释条款”尽快出台
此次《通知》中列明的“重点网络影视剧”,是指包含投资总额超过 500 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 100 万元的网络电影。按照这一标准权衡,大部分网剧都已达到了“重点”门槛,比如早前单集成本 500万的《古董局中局》和《鬼吹灯之摸金符》等。
“我们希望相关解释条款能尽快出台”。某部已拍摄完成,并已准备播出的网剧导演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申报,也非常关心内容审核这部分,“我们也是积极、正能量的影像题材,但还是希望在细节上能更明确一些。毕竟如果在上线报备后如果不过审,对我们影响是很大的,不知道到时候再修改剧本,甚至是更改演员是否还来不来得及。”“以前那种想打擦边球的题材,根本就不可能了。”
其实,对于网络大电影而言就没那么“紧张”了。2016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其中便提出其在创作规划阶段需通过“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2017 年 7 月,爱奇艺就曾发布消息称,其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网络大电影都必须经过“两次备案”(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才能播出,因此该《通知》的下发对网络大电影影响不会太大。
播出平台方拥护
已积极配合沟通制作方
另外,此次《通知》中还进一步对报备主体做出调整,由原来的“视频平台申报”改成“制作单位自主申报”,“双申报制,对我们更加严格把关内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坚决地拥护。”某播出平台运营人员说道。
目前他们已与一些在《通知》范围内的“重点影视剧”合作伙伴和意向合作伙伴积极沟通,督促他们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备。
“在《通知》下发前,2018年年底我们便已接到相关类似通知,随后做了一些内部培训。”爱奇艺运营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例如上线成片报备中《承诺书》的填写,未报备影视剧如何处理?还有某些报备选项绝对不能填错(填写结果不可修改)。“我们目前正在与制作方一起研究《通知》内容,希望可以反馈出更准确的信息给他们。”
与此同时,某播出平台方希望制作方不要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按要求进行准确报备,没有进行报备的,平台方一经发现核实,将不会给予上线支持、推广;同时也会开通监督渠道,接受投诉等。
对已上线,但没有上线许可证的将给予清理和下线处理。对于已进入招商流程的影视剧,播出平台方给出的建议是“暂停招商,积极补报”。
从上线报备表上看,升级后的报备流程并不复杂,但也许需要20到50天的等待周期,“我们希望,随着申报人数的日渐增多,这个周期会有所缩短。”
网综将成下一个监管对象?
网络动画片受重视
从网络大电影到网络电视剧,在“上线备案”申报过程中,记者发现《通知》中明确指出,影像制片方都必须如实填写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内容摘要等信息。
圈内人士猜测“中国网络影视剧迎来有史以来的最严内容监管”,制作水平低劣的“粗制滥造”网络影视剧会随之大幅减少。“网络综艺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内容监管对象”,某网络综艺的制片人说道。“互联网是离人们生活最近的载体,对其进行监管其实也无可厚非。”
此次《通知》的下发,实际上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应法规在各个地方颁布与实施的具体化,目前,各地方还没有推出更细节的“自选动作”。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申报重点网络影视剧的增多,各个地方的广电总局不排除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推出更加细化的指导性文件。对于网络综艺这一块目前还没有得到确切监管消息。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往鲜少提到的网剧中另一个群体——网络动画片首次在《通知》中“被提出”,“这充分证明国家、行业层面越来越重视国产动漫的发展,我们是从地方广电总局那边直接拿到的文件,这两天大家一直都在讨论这个话题。”
植根动漫创作数10年的凝羽动画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与他们而言,可能‘成人向’的动漫要更加谨慎了。“追本溯源,加强内容创作,提高品质,为青少年和网友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其实是我们每个从业者的责任。我们还在学习过程中,也希望可以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