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强化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图为河北省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歆尧 摄
中新网石家庄5月23日电 (黄歆尧)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北省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18年12月,河北省农村享受低保人员122.16万人,其中属于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员达87.66万人,有效保障了老弱病残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据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介绍,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也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据介绍,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原则上可给予不低于1年的渐退期,确保不影响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为了建立完善重点边缘人群返贫致贫防范机制,确保不滑入贫困人口中。赵丽表示,坚决兜牢兜紧现有87.66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行低保“渐退期”政策,防止出现返贫问题;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和“单人保”扩面政策,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对于暂时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以及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边缘人群,分类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测,定期进行全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县(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据悉,河北将在2019年内推动各市50%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为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提供基础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