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西部乡村中小学将设立首席教师岗位
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
据教育部官网4月9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由每省遴选5个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市(州)启动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在中西部省份全面推开。
通知表示,在中西部乡村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支持他们大胆探索,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鼓励他们成长为当地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中西部乡村教育质量。
对于岗位条件,通知明确为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同时,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及特级教师等的优先。
岗位职责除了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外,还需要参与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组建教师发展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
教育部规划,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8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
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为首席岗位教师提供一定津贴,或参照特级教师待遇给予补助。对于入选首席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在各级名师及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副高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贡献特别突出者,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而在考核方面,教育部也明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停止聘期。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