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国会通过新法例遏制暴力影片 网络媒体将面临罚款
中新网4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澳大利亚国会为回应上个月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市恐袭案中,澳大利亚籍枪手塔兰特在脸书(facebook)直播行凶过程的行为,4日通过新法例,规定若社交网络平台未能“迅速”移除极端或暴力内容,将会面临相当于平台每年全球总收入最多10%的罚款,管理层更可能面临最高3年监禁。
报道称,这是全球首次有国家订立类似法例,但有意见认为立法过程太仓促,“迅速”等字眼亦含糊不清。
新例名为《厌恶性暴力信息传播法案》,规定社交平台发现“厌恶性暴力”内容后,如恐袭、谋杀、虐待及绑架等,需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澳大利亚警方,并“迅速”将有关影片移除,另外也会成立“电子安全委员会”,在发现暴力信息后通知社交平台,平台有义务将其移除。
有关法例中“合理”及“迅速”两字,检察总长波特解释,会按照不同实际情况,由法庭决定时限,但相信每个澳大利亚人均会认同,1小时以上是完全不合理的时间。
在野工党虽然支持由执政自由党提出的新例,但认为罚款及起诉管理层的做法,未能针对实际问题所在,只是让管理层成为其他应负责人士的代罪羔羊,表示不会容许检控社交平台管理层,更承诺如果5月大选时成功上台,将会咨询科技界修改法例。
在澳大利亚,代表谷歌、脸书、推特等科网巨擘的“电子产业组织”,则批评新例未经有意义咨询就通过,不满当局强迫社交平台为用户上载的内容负责。
“电子产业组织”总经理博斯称,各社交平台已尽可能快速地将厌恶性内容移除,但每秒都有数量庞大的信息上载,问题极度复杂,政府采用“先立法、后修例”的方式,对澳大利亚科技界造成困扰。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