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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财经

2019-04-02 05:40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发展,满足其房地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作为出借人拟与参股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情况下,2019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情况(单位: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协商,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安排如下:

上述借款以实际到账资金,实际利率为准,均投入于项目公司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合作项目股东各方的投入款项为同比例投入。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项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项目公司信誉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为109,863.5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