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多项规章文件
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件规章(《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关于印发〈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价格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的通知》5件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