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张广西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公布,取消区级证明材料999项
3月2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开展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收官。日前,该局公布了6张全区证明材料清理清单(以下简称“6张清单”),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市民办事也更省事。
此次公布的“6张清单”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自治区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市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县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乡〔镇〕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证照凭证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居)民委员会保留的证明材料》。
其中,取消的自治区级证明材料共999项,涉及营业执照、职称证书等。如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审批事项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而是改为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又如,在申请病残儿医学再鉴定时,无需提供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而是改为由医疗机构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此外,还取消了市级证明材料682项、县级证明材料531项、乡级证明材料58项。
如,在市一级,今后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中,不再需要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缴存职工个人收入证明,而是通过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直接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以职工自愿为前提,通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
在“6张清单”中,还明确了包括身份信息类、出入境证件类等52项基本证照凭证清单,以及10项村(居)民委员会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雷倩倩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