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批安倍掏空“专守防卫”原则
日本《东京新闻》网站3月28日发布了题为《“专守防卫”的实质不断被掏空》的社论,摘编如下:
基于安全保障关联法,安倍政权正不断拓展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法律施行3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与“专守防卫”的宪法理念渐行渐远的现实。
2019年3月29日,距离安倍政权所谓“和平安全法制”的安保关联法正式施行已经过去整整3年。
在“宪法上不被允许”的“集体自卫权”成为可能,这一点被指涉嫌违宪,日本各地爆发多起违宪诉讼。但安倍政权对此并不介意,反倒加紧安保法的落实、不断掏空“专守防卫”这一宪法理念的实质。我们当然无法对此视而不见。
基于安保法,日美军事一体化进程得到加速推进。一直贯彻“专守防卫”的自卫队已经变成和美军并肩作战的“军事组织”。
安倍晋三首相强调说,安保法的意义在于,将日美同盟打造成能够互相保卫的同盟。
所谓“互相保卫”指的就是“行使集体自卫权”。即使日本没有遭到直接攻击,只要能够阻止针对美国的攻击,日美之间就会建立起强有力的信赖关系。
图为日本“出云”号直升机航母
在2018年,自卫队向美军舰艇和飞机提供“防护”,这种所谓的“防护”任务执行了16次,而2017年仅有2次。
虽然只是因为安保法的施行,日本自卫队才得以开展非战时行动,但如果美军受到攻击,自卫队是可以实施反击的。这种可能被卷入美国与他国战争的一体化行动,是处于“专守防卫”原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吗?
对于宪法规则的破坏还不止于此。
日本政府已经决定,4月中旬将向驻扎在埃及西奈半岛的“多国部队和观察员”(MFO)司令部派遣2名自卫官。
MFO是以美军为主的军事活动,而非联合国主导。我们认可这种人力贡献的必要性,但参加非联合国主导的军事行动还是应当慎重。一开始只停留在向司令部派遣工作人员层面,而一旦需要派遣部队,就可能成为参与危险活动的导火索。
去年12月18日内阁通过的新版《防卫计划大纲》和《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中都写入了强化“离岸火力”、将直升机护卫舰“出云”号改装成事实上的航母等内容。
“离岸火力”指的是远程巡航导弹。这难道不会与“不拥有能够对他国发动攻击的威胁性武器”的宪法宗旨相违背吗?
事实上的航母也是一样。对“出云”号进行改装,难道不担心会与宪法上规定的“不得拥有攻击型航母”的条款相违背吗?
日本宪法第9条中的“专守防卫”原则之所以体现在战后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中,源于对造成重大牺牲的二战的痛彻反省,也是日本不会再次成为对他国有重大威胁的军事大国的宣言。
即便已经施行了3年,安保法是否合乎宪法?防卫政策又是否妥当?这些仍是我们应当继续质疑的问题,不能让“专守防卫”这个紧箍咒出现松动。
(来源:参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