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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 今天借3万,明天还23万!深入为您解析“套路贷”里的致命套路

看中国

2019-03-28 22:59

套路贷”等新型金融违法活动

近年来出现发展蔓延的趋势

侵害群众利益

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一则典型案例

告诉你“套路贷”就发生在身边

典型案例

小王因手头资金紧张,于2018年8月在一家网络贷款平台借了3万块钱,实际到手2.8万,另外2千元是网贷平台收取的所谓 “手续费”、“保证金”等。

因借款利息高昂或者“被动违约”等原因,截至2018年10月,小王在已还本息5.8万元的情况下,不仅没有还清欠款,反而仍累计欠该网贷公司高达23万余元

网贷公司为催要欠款 ,雇佣专人到小王的住所、工作单位、父母住所等实施软暴力讨债,不断发送威胁短信,非法限制小王的人身自由等,严重影响了小王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是的,就是这么可怕!

套路贷”就在我们身边

只有了解它的“套路”、防患未然

我们才能

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

套路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套路贷”是如何引人入局的

第一步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利用受害人急于借钱的心理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

第二步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刻意造成受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第三步 单方面随意判定受害人违约

犯罪分子一般以其违约为由,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第四步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受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哄骗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

第五步 软硬兼施“索债”

故意提出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犯罪的常见手法

01

先付钱再下款

在下款之前要求收费的极有可能是“套路贷”。

常见的名义有材料费、保证金、抵押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只要承诺付款后立即到账,在你付钱后基本都会消失不见,无论是银行柜台贷款还是网络贷款,都不会先收费,先从本金里扣钱的方式也是违法的。

02

门槛极低的贷款

现在现在网贷门槛都很低,但是不表示能无条件贷款,那些只凭身份证贷款的骗局早就被拆穿, 贷款机构要保证利益,必须控制风险,

那些打着无条件贷款名义的机构,往往都是噱头,让很多托营造下款率高的幻觉,实际都是为了骗身份证信息的。

03

利息收费乱

贷款利息不能乱收费,每笔收费必须清清楚楚,有的平台在宣传产品时,故意混淆视听,比如利息低至3%,但这里的利息说的却是月利率,转化成年利率就要36%,属于高利贷了。

04

包装身份

现在很多当地贷款公司,只要你提供个人信息,就承诺包装成资质良好的客户,保证能从银行金融机构成功贷款。如果你拿着他们给的资料申请贷款,不仅贷款被拒,还有可能被银行打上“骗贷”的标签

套路贷的防范

不要轻易相信主动给你打电话的无抵押贷款,当天放款。

学习法律常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签订协议的时候瞪大眼睛,谨防入套。凡是和口头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对所谓的借贷合同,要仔细研究所有协议条款。

被"套路贷"后的应对办法

1

一旦发现被"套路贷",立即报警

并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并要求提供帮助

同时告知身边的亲人、朋友

2

在陷入不深时,立即止损

征求律师意见

是否还款,有没有补救措施

3

遇到暴力催收时候,报警

有办法的情况下

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及时取证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警察和法官

会帮助你解决问题、化解危机

总之,面对“套路贷”陷阱

面对“套路贷”陷阱

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

理性借贷

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计后果

来源:利剑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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