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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不养苏大强”,有悖子女法定赡养义务

观点

2019-03-29 08:08

苏大强是“作爹”,这是看过热播剧《都挺好》的网友们给出的统一口径。在剧集中,明玉透露自己与父母签订过一份协议,大体内容为将来就算父母老死,也不需要明玉养老送终。说白了,就是明玉父母两方自愿断绝亲子关系。那母亲去世后,明玉还需要赡养父亲苏大强吗?

可以说在明玉成长的过程中,父亲的角色缺席给她造成了难以言说的隐伤。尽管明玉经过痛苦的破茧成蝶实现了逆袭,原生家庭带给她的伤痛却依然深刻地影响了她。

当情感互动链条断裂甚至脱节,当父母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都对对方不满和失望,一些人便采取“断绝亲子关系”这一决绝的方式来结束一种社会关系。

父母子女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情感关系。在中国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里,父母抚养子女子女长大以后再“反哺”,这样的双向循环养老,体现了父母子女之间双向义务的伦理实质。

子女成长的过程中,父母若没有给予足够的陪伴与关爱,则难免会让亲子关系出现裂痕。从法律角度,即便父母的角色扮演失败,没有很好地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可这与子女是否赡养老人属于两个范畴,没有因果联系。

法律以共识性规则为基础,这些规则是普遍主义的,不针对个体的具体利益和情况。“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许多子女都可以找到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倘若任由“断绝亲子关系”成为推诿卸责的“挡箭牌”,那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现代化进程的滚滚车轮,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改变了许多人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养老不养苏大强”提出了一个现实的社会考题——父母的角色扮演,原生家庭的状况会对孩子们产生长久、深远的影响。如何做一个好父母,需要我们用一生去思考和学习。

□杨朝清(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