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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未发表已被抄袭” 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遭泄密?

观点

2019-03-29 02:47


视点

对科研人员而言,如果其研究成果被评审人员拿来泄露或窃取,那伤害的不只是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是基金项目评审机构的声誉。

近年来,网曝的论文抄袭事件层出,但像网友@科研狗的基金梦曝出的这样“离奇”的,还确实不多见。

据新京报报道,这两天,自称云南财经大学教师的@科研狗的基金梦在微博发声,指责湖南大学硕士刘某某论文剽窃。据其爆料,2017年3月,他以“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效应研究”为题,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并未被选中。之后,他继续以此为题完成了博士论文写作,直至近日完成。

论文查重过程中,他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湖南大学刘某某在2018年4月完成的硕士论文“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累计重复了15626字。这也影响了其博士论文送审。湖南大学研究生院老师告诉他,经湖南大学初步调查,刘某某的硕士生导师洪某是他在“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他质疑其中有利益输送。

该爆料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最新消息是,湖南大学已经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说明,称已成立工作组展开核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不得不说,若该网友的爆料属实,那无疑颇具戏剧性:按爆料人的说法,那位硕士疑似剽窃的是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该申请书此前并未公开发表。这带来的结果就是:他自己围绕该课题延展的博士论文还没写完,人家高度雷同的论文就在他之前发表了。

若此事,最终得以证实,那洪某2017年评审人家的材料,2018年其指导的硕士生论文就与该材料存在高度重合,这恐怕很难用巧合来解释。鉴于此,刘某某硕士论文是否存在剽窃显然得查,其导师是否知情,对评审材料是否存在泄露行为也得严查,这些都应该作为湖南大学工作组核查的重点。

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权威性不言而喻。为了维护基金项目申请的公正性,基金评审机构往往采取函评的方式,所有候选项目的申请材料发函给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请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作出评定。

也正因如此,这对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申请人员都有着严格的保密、回避规定,要求参加评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如果评审专家“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不过在湖南大学和相关评审机构发布权威的调查结果之前,一切定论都为时过早。如果有关机构经过严格的调查,判定所谓的爆料其实都是子虚乌有,那爆料者也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科研人员而言,如果其研究成果被评审人员拿来泄露或窃取,那伤害的不只是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是基金项目评审机构的声誉。因此,我们期待涉事高校能以公正、公开、透明的调查,回应舆论质疑,做出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