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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健力宝集团副总经理于善福回国投案,外逃17年

看中国

2019-03-28 17:3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9年3月2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有关方面扎实工作,外逃近1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于善福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并积极退赃。

于善福,男,1953年7月生,原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于善福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罪。2002年8月潜逃国外,同年9月,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据《检察日报》报道,1983年,历经128次试验,广东佛山三水酒厂成功研发出中国首罐含碱性电解质的运动饮料健力宝。那一年三水酒厂一年的利润只不过几万元。

1984年,在美国洛杉矶举办的第23届奥运会女排决赛上,有记者发现中国女排选手在比赛中一直在喝名为健力宝的饮料,并为此写了一则通讯,被广泛转载,健力宝在一夜之间家喻户晓。仅仅3年时间,健力宝年销售额达到达到1.3亿元。此后15年间,它一直是民族饮料第一品牌。

1999年,健力宝公司筹备上市,当时不少职工、中层干部、集团公司科室人员都知道饮料公司有一大笔职工福利资金未发给职工,所以有人提出以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发钱给全体职工。

2000年6月,李经纬、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及于善福五位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正副总经理在一次例会上,均表示赞成并决定以饮料公司工会的名义用职工福利资金为包括五位老总、集团公司科室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购买商业保险。6月底,五位高管再次商议此事,但未再提及给全体职工购买保险。

会后,杨仕明指使饮料公司财务部经理梁某,通过在中国工商银行三水市支行兴隆储蓄所预先设立的健力宝工会账户,将饮料公司的职工福利基金共计人民币1141.385万元作为投保费划给人保公司,并用人保公司按上述报费金额开具的5份加盖有附件字样、投保人均为健力宝饮料公司的非正式保险费发票入账。

人保公司收到保费后,即为李经纬购买国寿福瑞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为331.88万元;为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于善福4人购买国寿福馨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分别为人民币187.56万元、200.91万元、229.185万元、191.85万元,并开具5份正式发票,由杨仕明交给李经纬等人各自保管。购买保险的钱是从职工福利资金中转入工会账目,再由工会费中支出。当时人保公司按照行规返还了30多万元的保险回扣,杨仕明按照于善福的安排将这笔回扣分给李经纬10万元、于善福8.68万元、黎庆元5.38万元、杨仕明10.18万元。

据检察日报的报道,2002年7月至10月内,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以及三名副总裁黎庆元、杨仕明、阮钜源,均因涉嫌转移巨额健力宝资产被广东省三水市检察院反贪局传讯,4人先后申请取保候审。常务副总经理于善福2002年8月潜逃国外,同年9月,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于善福被另案处理。

2009年11月下旬,佛山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李经纬等人的犯罪事实。判决书中认定杨仕明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黎庆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阮钜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上述三人均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于2010年3月2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2011年8月29日,李经纬获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