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4,747,062.9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5,034,991.9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81,713,866.09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706,182,215.94元,差额为24,468,349.85元,差异系:
(1)公司尚未以自有资金承担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4,247,011.00元,该进项税额公司已于2019年2月27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预先投入金额28,715,360.85元,公司已于2019年1月7日由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至公司基本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8年8月20日,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单位:元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以自筹资金预付部分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广发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7万元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503.9074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