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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财经

2019-03-28 05:2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9-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46,832,620.10元。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7,628,252.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893,707.6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8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951,399.66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41,730,835.10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094,223,394.21元。

2018年度,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46,832,620.1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9.71%,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土地的获取和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都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公司以建设标志性建筑,描绘出园区美好蓝图,积极打造“科创市北、智慧产业、智能建筑”,把市北高新园区建设成“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着力加快产城深度融合。

截至2018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共有3个,总建筑量44.38万平方米。“市北壹中心”、“市北西岸壹号”、“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等所有储备的产业载体项目均已处于工程施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实施“东扩战略”,先后通过合作开发的方式获取了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21-02地块和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7-02地块,它们将与市北壹中心、市北新中新等项目有效联动,构筑未来上海北部地区的科创新地标——“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

公司目前发展所处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了使公司保有与增长速度相匹配的土地储备和产业载体资源,2019年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以期获取更多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2、2019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19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市北壹中心”、“市北西岸壹号”和“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等在建项目的进度顺利推进,确保“市北壹中心”项目顺利竣工并加快企业引入进度。同时加强与合作方紧密合作,加快推进17-02地块项目、21-02地块项目等地标性建筑项目的开工建设,积极打造未来上海北部地区的科创新地标——“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此外,2019年公司也将继续通过市场竞拍、参股投资和轻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获得新的产业载体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目前在建的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择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