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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另辟一条上升通道

观点

2019-03-28 15:3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标志着这项试点多年的改革进入收官阶段。这既是关乎广大公务员群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这项改革遵循了中国制度创新的一贯模式。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职务职级制度后,2014年6月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四省各选一个县试点。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2015年6月,中央正式决定在县以下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2017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试点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改革。

2018年底,《公务员法》首次修订,确定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同步施行。

公务员职级制从多年前酝酿讨论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痛点,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天花板”问题。

长期以来,职务不仅决定着公务员的待遇,而且决定着公务员的荣誉、社会地位以及自我认同感。曾有正科级公务员对媒体表示,“不混个处级干部,有时都觉得无颜见江东父老。”殊不知在基层,正科级已经属于公务员队伍里的TOP10%了。

据专家统计,中国所有公务员里,60%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76.7%是乡科级及以下人员。聂辉华教授文章中称,在基层单位,99%的公务员属于副处级以下,90%的公务员属于副科级以下。

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之路堪比万马千军过独木桥,激烈的竞争压力催生了两种极端情况:一些人为求“进步”,不惜跑官、买官,败坏官场生态;一些人多年上升无望,于是心生倦怠,导致人浮于事。

职务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另辟了一条上升通道。职级“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使职务晋升受限的公务员群体也能看到实现自我、突破自我的空间和机会。

职务职级双重晋升通道的存在,提高公务员职业的回报可预期性,还有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遏制腐败的内在动力。更多公务员看到努力就有回报的前景,意识到踏实敬业、认真负责便不会被亏待,才能培养职业荣誉感,打消“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投机心理。

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让公务员职级制落到实处,稳定军心,也是一种思想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