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省已明确撤销路政运管,全国改革倒计时
上个月小编发了一篇这是真的吗?2019年3月要撤销路政、运管!卡友们快来了解一下!是有关于国家要取消路政运输的事情。最近有许多卡友疑惑“说是三月一号取消路政运输,咋没消息了。”其实政策早在2018年11月13日已下发,只是全国各地改革工作不平衡!改革进程有快有慢。但是,江苏、安徽等10省市均已正式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或组建了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这便说明撤销路政运营并不是空口白话,国家正在进行中......
那么有哪些地方已经实施?实施的情况如何?小编这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路政、运管纳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
2018年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便下发了《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不再保留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内设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
安徽、山西、江西、江苏常州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 安徽已在省级层面整合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交通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区级不再承担相关执法责任。
- 山西完善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组建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善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市县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不承担高速公路的执法职责。
- 江西组建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隶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青海、陕西、贵州、黑龙江、广东改革进程
青海省组建了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保留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国省干线和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由省垂直管理,基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推进顺利。
陕西省路政执法总队及11个支队整合组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贵州省印发交通运输厅三定方案,指出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协调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思路基本明确,即将全面启动;形成“一厅、一局、七个中心、三个处级事业单位”的改革初步架构。
广东早在2003年已被确定为综合交通执法改革试点省份。至2010年8月,全省省市县三级全部挂牌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这几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今后体制改革后,7个路面执法机构合成一支队伍,统一管理,将有效避免重复罚款、混乱收费、办事推诿等问题。这也就意味着,运管部门被撤销或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国家政策,取消路政运管、减少不明罚款、公平合理执法。让卡友们在运输跑车上少些“负担”,多些“自由”卡友们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