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圈 | 香港发放首批虚拟银行牌照 首创100亿公司债订承销协议
3月27日,香港金融监管局召开发布会,宣布发放首批虚拟牌照,数目共三张。
观点地产新媒体现场了解到,获得三张金融牌照的机构分别为,Livi VB limited,该公司由中银香港(控股)、京东数科及怡和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三家公司分别占股44%、36%、20%。
第二家为SC Digital Solutions Limited,该公司由渣打银行(香港)、电讯盈科、香港电讯及携程金融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渣打占比65%、香港电讯及电讯盈科占25%、携程金融占股9.9%。
第三家为众安虚拟金融,由众安在线及百仕达集团分别占股51%、49%。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介绍称,预计获得牌照后,相关机构将在6至9个月内推出虚拟银行服务,目前仍需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符合监管期望才能开业。
据介绍,去年8月,共有33家机构递交了香港虚拟银行牌照申请。在今年1月,香港金管局已向其中8家公司发出通知函,表示其申请已进入下一轮甄选。
阮国恒称,目前三份申请完成审批,因此发出三张牌照,其他5份申请还在积极处理,进程理想,有个案已经接近完成阶段。
不过他又指,剩余的5份申请审批没有时间表,发不发牌要视乎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3月27日,香港金融监管局召开发布会,宣布发放首批虚拟牌照,数目共三张。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三张虚拟银行牌照分别由中银香港(控股)、京东数科及怡和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渣打银行(香港)、电讯盈科、香港电讯及携程金融成立的合资公司,以及众安在线及百仕达集团合资公司获得。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介绍称,香港虚拟银行牌照规管与一般银行无区别,推行虚拟银行是为了普及金融,在现阶段,尤其是在个人客户方面,主要服务香港客户。
泰禾集团完成产业并购基金第三期缴款 出资8.75亿元
3月27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这里的产业并购基金完成第三期缴款。
其中,泰禾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75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泰禾集团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设下属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泰禾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5亿元。
于2018年6月22日,泰禾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嘉兴晟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泰禾投资全资子公司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
2018年6月29日,合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完成了第一期缴款。其中,有限合伙人泰禾集团出资2.5亿元,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出资10亿元。2018年9月11日完成了第二期缴款,有限合伙人泰禾集团出资6亿元,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出资24亿元。
首创置业100亿元公司债订立承销协议 已委聘承销商
3月27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于今日,公司与首创证券(公司关连人士)及其他承销商订立承销协议,内容有关公司建议在中国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根据承销协议,首创置业已委聘承销商,负责按照承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承销公司的建议发行境内公司债券。首创置业应付承销佣金及费用总额不会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首创证券承销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8年12月19日,首创置业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以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此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品种。
首创置业表示,募集资金用途拟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本息。
中交地产拟为参股项目提供23亿股东借款 项目控制人为世茂
3月27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拟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股东借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该参股项目公司为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世茂”),为世茂房地产间接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许荣茂。
中交地产子公司华通公司,与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共同竞得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块,华通公司在竞拍联合体中占45%的权益。
3月5日,中交地产董事会同意华通公司与北京茂康共同投资设立中交世茂,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华通公司出资2.25亿元,占股权比例45%,北京茂康出资2.75亿元,占股权比例55%。3月15日,中交世茂工商设立手续办理完毕。
为支持中交世茂开发建设,华通公司、北京茂康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世茂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华通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中交世茂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自到账日起24个月,股东借款按照年化不高于10%计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北京茂康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中交地产于公告中表示,中交世茂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交地产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3.13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