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平稳起步 上交所推动各方归位尽责
本报记者 孙翔峰
在23日举办的第九届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红元表示,对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准备工作需要怀有“四个必须”的敬畏,需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又适当包容,凝聚共识多加呵护,共同保障注册制尽快平稳运行。
四个“敬畏”
黄红元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准备工作需要怀有四个“敬畏”。
第一,必须敬畏市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实践,其要义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各司其职。
第二,必须敬畏法治。这次改革试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每项制度规则都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同时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有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此外,需要完善法治建设,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
第三,必须敬畏专业。在设立方案和制定规则时,从实际出发,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借鉴国际市场中已被证明有效的经验并予以吸纳。针对科创企业的特殊性,建立专业化的审核机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能力。中介机构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看门人”的作用。
第四,必须敬畏风险。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各关键环节,都充分体现出控风险的要求。对于可能面临的风险,丝毫不敢松懈,要高度注重评估和分析。上交所还将强化自身廉政建设,努力把科创板打造成为中央放心、投资者满意的“连接板”。
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目前来看,上交所在推动各方归位尽责上着力颇多,不仅在上交所内部建立了严密完善的管理机制,也积极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采访时发现,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内部提出“四不要、六不准”要求,并粘贴于办公室显眼位置。“四不要”包括:不要擅自引荐审核部门领导同事、不要为相关机构及人员牵线搭桥、不要接受请托打探上市审核信息,不要为相关机构及人员说情公关。“六不准”包括:不准越权干预审核监管事项,不准利用审核监管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准私下接触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准参与股权投资、违规买卖股票,不准探寻、泄露审核监管工作信息,不准参与有损审核监管形象的活动。
黄红元表示,科创板强调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和诚信义务,发挥中介机构专业优势和核查把关作用。上市后一旦出现财务造假等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将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