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需要,通辽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面向市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通辽市外地区公检法司及纪检监察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10人。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含3月21日),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要求年龄在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含3月21日)。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纪录。
(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侦察办案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人员优先选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31日17:30分。
网络报名: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官网下载并填写《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其他资格证件及表彰奖励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lzzbrsk1@126.com)。
现场报名:提供《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其他资格证件及表彰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址:通辽市公安局政治部301室(通辽市明仁大街559号)。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所填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盖章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确定人选
报名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报名人数不足20人,则由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具体考试、考核办法由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选调岗位及使用方式
本次选调岗位均为科员岗位。经试用一年后,按照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程序择优提拔任职使用。
八、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工作由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475-82584ll转 8311、8309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2297992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1日
来 源:通辽日报
编 辑丨李仁龙
编 校丨李咏梅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邮箱:pinganyizhan001@163.com
投稿热线:0471-655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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