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态环境局:爆炸事故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3月21日晚通报称,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但现场扩散条件较好,同时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
据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盐城发布消息,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3月21日晚通报关于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环境监测情况。
通报称,3月21日14:48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
通报还称,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