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保清明节祭扫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工作,通过人员车辆承载力评估及管理、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推进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等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祭扫安全
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祭扫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绷紧安全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保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
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力量配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监督、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省、市、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改必消,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工作,通过人员车辆承载力评估及管理、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切实规范和优化殡葬服务
各地要把清明节作为检验殡葬行业管理实效的重要时机,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在今年清明节前后(3月下旬至5月底)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增强开展回头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民政部等9部门《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检验工作效果,坚决防止突出问题整而不治和反弹回潮,推动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各地在推进民政系统机构改革时,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统筹安排,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回头看的重点,切实解决老百姓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一要重点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继续紧盯排查没有全覆盖的部分地区和殡葬服务机构,督促其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排查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对象全覆盖。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继续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继续紧盯专项整治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所列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防止推诿拖延、边改边犯,在今年清明节期间要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继续紧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凡是依法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顶风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继续紧盯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研究,推动当地党委和政府从制度机制上予以解决。六要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继续紧盯已建立的长效机制未发挥作用情况,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完善,真正把新苗头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没有开展回头看的、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乱象反弹回潮的、因同一具体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多次被曝光举报的,要责成当地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约谈,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在开展回头看规范殡葬服务的同时,各地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需求,提供更加人性化、信息化、便利化的殡葬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强化人员配备,增设服务网点和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项目,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实现殡葬服务机构名录、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网上公开,提供信息查询、产品服务选购、网上祭奠、评价投诉等在线服务,逐步开展远程告别、网上预约预订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促进服务便捷规范透明。
三、大力倡导殡葬移风易俗
各地要深入贯彻全国丧葬礼俗改革座谈会精神,倡树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要深入调研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州三区等深度贫困地区殡葬移风易俗,推动解决因隆丧厚葬、人情攀比等致贫返贫问题。要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整治人居环境等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各地要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祭扫专门区域或者共祭区域,开展集体共祭、社区共祭等追思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当地文明殡葬方面的法规政策,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
各地要充分用好清明期间安葬的习俗,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举行庄严肃穆的安葬仪式,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等环保用品,制定实施激励奖补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四、持续宣传殡葬正能量
清明节期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审视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各地要做好做足殡葬工作的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大局,坚持正确导向,把准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方式,接受舆论监督,凝聚认同共识。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积极提供宣传线索,加强传播手段、话语方式和内容创新。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开辟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和行业发展成果,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逐步消除职业歧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为重要宣传阵地的作用,今年清明节期间,原则上所有殡仪馆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的,要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原因),其他殡葬服务机构也要主动开展服务体验日等活动,向公众和媒体记者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场所,介绍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展现殡葬服务能力,让更多群众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各省级民政部门于3月27日前将新闻宣传线索报送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要结合广大群众需求,推动殡葬宣传活动走进城乡社区。通过举办公益惠民现场活动、小型文艺会演、殡葬文化讲座等形式,使殡葬宣传深入社区、贴近群众。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形成专项处置方案,以有力措施抓紧推进问题解决,并充分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新问题,要正确对待、稳妥应对,既要及时调查核实、客观回应,又要及时澄清不实报道,防止因推诿、遮掩、失声等不当应对引发舆情危机。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测点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按照《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设置表》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观测点,全面掌握祭扫有关情况,妥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并于3月27日前统一上报《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基本情况表》,4月5日至7日每日15时前统一上报《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4月12日前上报本省份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