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校长陪餐倒逼食品安全还不够,要让家长走进后厨
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应与学生一起进展。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等三部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近些年来,发生在校园内的备受关注。不少人呼吁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实施校长(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发挥校长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用,用校长的“以身试餐”,来倒逼学校重视食堂饭菜的质量,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日前召开的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就明确要求,“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而《规定》则更进一步将其这一要求写在了纸上,落实在了制度上。
其实,校长陪餐制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学校都实施了校长陪餐制,今年2月,北京市也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陪餐制的意义不言而喻,只有闻过、看过、吃过,才能发现校园食品安全中的问题。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同吃一锅饭,一些人再想以次充好也就多了一分忌惮。同时,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进餐,还能够多了解学生的行为习惯、生活学习状况。一些学校出于加强师生互动的目的,推出了校长与学生共进午餐等活动,都取得了不错效果。可见,就算不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师生共同进餐也是一件好事。
不过,能否把陪餐制度落实好,做到真陪,公众仍然存有疑虑。一者,学校负责人公务繁忙,且不少社会活动,能否有时间在食堂吃饭?二者,如果学校负责人“开小灶”,吃的是“校长餐”,那么陪餐制度也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不能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有效的监督,陪餐制就要落空。让校长来监督学校的食品安全,是自己监督自己,这背后甚至还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如何让陪餐制超越利益,超越“不出事,不吃出问题”的低门槛监督,无疑是关键。
对此,需要有刚性的考核机制作为配套,且要发挥家长、教育行政部门等力量的监督作用。最关心孩子吃得好、吃得健康的莫过于家长,最有监督热情的也莫过于家长。多所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问题的曝光,家长都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落实好陪餐制,不能光靠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和良心,要让家长来紧盯。
也要认识到,陪餐制只是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一个环节,实现标本兼治有赖于建立一个完备的食品安全流程。让食品从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到制作都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运行,都有据可查,从而挤出寻租牟利的空间,杜绝任何形式的“碗里夺食”。
在这个过程中,同样需要发挥用家长的力量,可以由家长代表对后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让家长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等等。当然,这个过程中,还要处理好家校之间的关系,厘清家校责任,避免给家长增加过多的负担。
(来源:澎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