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接法院干警电话通知开庭后大骂,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通知开庭换来当事人大骂
拘留十五天、绝不姑息!
近日,兰山法院义堂法庭受理了一起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案件,原、被告7人系兄弟姐妹关系。原告在诉状中称,原、被告之母于2018年4月因车祸去世,留有楼房一套、储藏室一个及存款50000元。原、被告因对上述财产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原告于2019年3月诉至本院,要求对上述财产作出处理。
兰山法院义堂法庭干警对被告杜某某通过电话语音留痕系统送达应诉材料。在工作人员向其表明身份并耐心解答问题后,杜某某情绪激动口出恶语,对法院干警破口大骂。
杜某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事件发生后,义堂法庭于次日上午依法传唤杜某某到庭进行调查,杜某某称当时是酒后情绪失控,承认其在电话中辱骂法院干警的违法事实。
鉴于杜某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恶劣,经依法批准,兰山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杜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兰山法院法官提醒法院干警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辱骂执行职务的干警,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必受严惩。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出言需谨慎,三思而后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是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关押人、证人、翻译人员、 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污蔑、殴打、打击报复的。
为兰法干警点赞
“我们和当事人的所有电话通话,都全程录音全部留痕,一方面规范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另一方也记录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奉劝各位当事人 ,法律尊严不容藐视,法律权威不容践踏,请配合法院工作!”上述兰山法院义堂法庭干警小邸如是说。
(原标题: 通知开庭换来当事人大骂 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