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误发30万转账截图,这事宜有下文
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18日上午,湖南新邵县城管局局长李红卫误将“30万元转账短信截屏”发至工作大群。截屏显示,截至18日上午转账前,其尾号为7232的建行储蓄卡上有存款56万余元。这些截屏经网络传播后,网友称“局长很有钱”。
对此,李红卫回复称,这些存款都是合法收入,钱是借给亲戚的,并称“谁转出去的,泄露了我隐私,我会追究其责任。”
存款及转账等信息,确实属于个人隐私。虽然转账短信截图发到工作群是当事人本人所为,而非他人用非法手段获取,他自己应为信息泄露承担责任,但其隐私权依然受法律保护。如果他认定是手误,不愿被别人转发,其他人就不得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传播。
所以说,李红卫称“谁转出去的,会追究其责任”,于法有据。如果确实有人擅自传播其存款等信息,他为此主张权利,理应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
但这不妨碍纪检监察将其视作线索来抓。当事人是公职人员,其隐私权跟普通公民的不能完全画等号——如果其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就需要做些让渡。
李红卫称“卡上的钱都是其合法的工资收入”,按理说,现在的中产家庭,家里有个几十万积蓄也很平常。但仅凭工资收入积蓄就达几十万,确实还是挺“牛”的,网友一边倒地称“局长很有钱”,就耐人寻味。
因而,在当事人维护隐私权的同时,当地有关部门也不妨循迹调查。“局长的存款”既然在偶然间引发海量舆论关注,当地不妨将调查作为舆情应对的支撑性程序。涉事局长所说“合法的工资收入”是否存在问题,有无其他不明来源的资金流向,如此种种,当地不妨在调查基础上给社会以交代。
据相关工商资料显示,收到李红卫30万元转账的廖某,是湖南新邵县一家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这其中是否存在合伙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查实。
现实中,很多线索都起于“无心插柳柳成荫”式的“误操作”。拿该事件来说,在查实之前,舆论也不必搞“有问题推定”。但不管怎么说,该当线索来查就介入调查,如果他是清白的,就还他清白;如果查出确有问题,那已暴露的信息就谈不上隐私,而应视为自己不小心对自身非法行为完成了一次“举报”。
希望此事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