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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板块掀涨停潮,但国内核电重启仍待官方正式批复

财经

2019-03-19 15:53

核电项目核准沉寂三年有余,资本市场对核电概念追捧不断升温,但国内新建核电项目的实质性重启仍有待官方正式批复。

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示当天受理的《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两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显示,漳州核电1号机组和太平岭核电1号机组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

国内新建常规核电机组冰封已久。今年初以来,新的核电机组获准开工的市场预期不断升温,上述环评文件披露项目开工时间后更是被外界解读为核电开闸的明确信号。受此影响,3月19日核电板块掀涨停潮,龙泉股份(002671)、兰石重装(603169)、沃尔核材(002130)等多股涨停。

但需要说明的是,生态环境部“受理”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与核电开闸直接划等号,文件中披露的计划开工时间也并非核电项目的确切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仍以政府批复后为准。核电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设施建造许可证

也就是说,从环评报告到建造许可证仍有距离,国内核电正式重启仍需等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在《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中,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作出说明,报告书是建设单位向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文件之一。

主管部门之所以要公示受理情况,是出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原环保部2013年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生态环境部对漳州、太平岭项目环评文件的受理情况,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

福建漳州项目和广东太平岭项目分属于国内两大核电集团旗下:漳州核电1、2号机组由中核集团旗下的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太平岭核电项目由中国广核集团控股组建的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建成后运营。 两个项目都将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这4台机组也由此成为中核集团与中广核集团“华龙一号”技术融合后的首批项目。

关于漳州核电项目的具体情况,中核集团董事长余剑锋曾在3月8日召开的中核集团“两会”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作出回应:“中核集团一直积极做着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漳州核电厂址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如2019年获得核准并开工,预计首台机组将在2024年建成发电。”

继2015年核准8台新建核电机组后,2016年中国未核准新的核电项目,2017年内唯一开工的项目,是中核集团位于福建省霞浦县的示范快堆工程。2018年,国内新建核电项目再度出现“零核准”。以上核准开工节奏不仅远低于行业预期,也低于国家能源局《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规划。

截至2019年1月20日,中国大陆地区在运核电机组达到45台,装机容量4590万千瓦,排名世界第三;在建机组11台,装机容量1218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