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师寒假打麻将被拘留、降级:宜用案情公开释疑
据澎湃新闻报道,云南丽江市永胜县6名在职教师,因寒假期间在自己家里打麻将,被当地警方查获,6人被处行拘十日。“问题线索”被移交至县教育局调查处理后,6名教师近日又均被降低岗位等级,涉事3所学校的校长也被问责。
此事被曝出后,激起不小的舆论波澜。公众敏感的,倒不是“执法执纪从严”,而是“寒假在家打麻将”行为、“先被拘留后被降级”后果之间的关联,在法治框架下是否站得住脚。
就目前看,当地有关部门对6名教师的定性跟很多网友对此事的感性判断,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前者的研判逻辑是“打麻将-赌博-有违师德师风”,后者则认为熟人朋友“寒假在家打麻将”属于正常娱乐,不应归于违法违纪行为之列。
这6名教师打麻将,到底是赌博还是正常娱乐?在“涉案金额”、主观目的等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对其定性注定会存在模糊空间。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赌博罪须得符合“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等要件。“聚众赌博罪”的内在前提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
这其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关键——如果只是为了娱乐消遣,而不是通过直接参加赌博获利、抽头渔利等方式营利,那就不应被视作赌博违法犯罪。
在该事件中,当地执法部门对6名教师采取的是行政拘留,也就是违法而未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只不过,对“赌资较大”并未统一认定标准。
“两高”和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曾明确,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等,不得以赌博论处。
考虑到很多人对打麻将娱乐跟赌博界限分不清,2017年2月,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向武汉政协提出了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界限的建议,这是全国首例立案的“麻将政协提案”。
之后武汉公安部门做出回复: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不论赌资大小);对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1000元以上的,分三个梯度处以罚款。
考虑到法律层面对赌博适用条件框定得很严格,对个体正常的“麻将娱乐”权利持保护态度,很多人难免顺着生活经验生出疑虑:永胜县有关部门对6名教师严肃处理,确定不是严格过头了?
这份顾虑未必全是杞人之忧:在此之前,山西长治、福建宁化还曾发生“多名教师自费AA制聚餐还被纪委通报批评”、“两名教师在路边摊买菜被通报”事件,引发舆论哗然。这类将正常生活跟腐败混为一谈、正风肃纪扩大化的做法,也遭到“执纪步入歧途”的漫天质疑。而两地官方之后也摁下了“纠错”的按钮。
永胜县这起事件是否是旧事重蹈,存在矫枉过正之处,眼下还不好断言。而为了消除公众疑虑,当地有关部门显然有必要对具体情况、处分依据等,进行充分解释说明:对6名教师又是行拘又是降级的处理依据,究竟是什么?这6人的打麻将行为,又是否构成赌博?如果构成,那是否同时满足法律意义上的“营利目的”和赌资较大等前提?
白了,向公开要公信,用充分解释去消除公众疑窦,是当地跳出舆论围困的不二之法。
此事中的是与非仍待厘清,但由此引发的舆情,对更多地方也是警醒:“执法执纪从严”是好事,但也要行之有据、充分公开,避免在“小题大做”中跑偏——拿执纪从严来说,它针对的是治权治吏、治特权治歪风,而不是挤压正当权利。
但愿此事的始末,都经得起“法治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