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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什么情况不赔?

看中国

2018-12-18 03:54

应广大车主朋友的要求,今天给大家普及车损险知识啦!

一、车损险定义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保险范围

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约定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 冰雹、 台风、热带风暴; ⑤ 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 暴雪、冰凌、沙尘暴; ⑥ 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⑦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除此以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在赔付范围之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容易忽略的6种免责情况

大家一定要认真研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提前了解哪些情况不能赔付,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才能心中有数,避免陷入理赔纠纷。

车损险条款中有很多免责条款,其中,有几类免责情况是车主们比较容易忽略的:

①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② 无照驾驶或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

③ 驾驶的机动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发生事故的。

④ 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⑤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