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预警提示】瞬间“致盲”,请转给每个司机!
当黑夜中有那么一束光射来的时候
你瞬间一阵恍惚眩晕,仿佛灵魂出窍
什么也看不见!!!
没错!这就是人见人厌的“远光灯”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
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
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
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
就是因为远光灯刺眼的光线
令人短暂的“失明”
从而带来危险
从第一视角看过去,只见前方夺目的一片白光,紧接着,在白光消失的瞬间,
突然出现一位老人,驾驶人来不及反应,将老人撞飞出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将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远光灯”已然成为马路杀手
使驾驶人、骑车人、行人在视觉上造成障碍
驾驶人看行人是这样的
∇
行人看路是这样的
∇
驾驶人看来车是这样的
∇
请各位想象一下,闭着眼开车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儿!
那么,远光灯到底应该怎么用?
且听我来给大家分析分析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近光灯、远光灯的使用相关规定:
(一)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五)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不过如果在路上行车
遇到开远光灯的车该怎么办呢?
往下看!
被前车晃
1、眼睛尽快躲开发光点
3、减速慢行
被后车晃
1、使用防眩目后视镜
2、安全前提下可以采用间断踩刹车的方式给予后车提示
3、不行就把对方让过去吧
滥用远光灯会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极端情况下还会造成事故所以在此呼吁各位司机朋友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合理正确使用远光灯
商都县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