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咬人被打死,还被“索偿”?
疯狗咬人被打死,还被“索偿”,有道理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狗的人是越来越多。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在小区里,都随处可见人们在遛狗。但频发的“宠物狗咬伤人的事件”却让大家惴惴不安,闻犬色变。尤其在夏天是狗咬伤人“事故”的高峰期。
如果被狗追咬的人反将狗打死打伤,那么,需要赔偿狗的主人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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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要看被侵权人被追咬的原因。
1、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自己被咬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被侵权人是因为挑逗宠物、主动攻击宠物,因此被宠物狗追咬反将狗打死的,则其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要对发生的损害结果负一定的责任。宠物狗属于狗主的财产,因此,被侵权人应该赔偿宠物狗主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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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侵权人没有过错,是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伤害宠物狗的,此时也要根据被侵权人的具体行为,分两种情况来看:
(1)被侵权人在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同时,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出必要限度。
如果被侵权人在被宠物狗追咬后,采取打击报复的行为,或者采取的伤害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导致宠物狗伤亡的,应该赔偿狗主人的损失。
(2)被侵权人在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同时,采取的措施恰当且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如果当时情况紧急,被侵权人迫不得已只能选择伤害宠物狗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那么由此造成的宠物狗伤亡的,被侵权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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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宠物狗咬伤人事件中,虽然宠物狗是“罪魁祸首”,但实际上,狗主的疏于管理或放任不管才是主因。因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