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盗窃累犯的悔悟
盗窃案,嫌疑人伙同他人在街边的美食店内,偷了几部手机,鉴定价值人民币六千多元。被害人向警察抱怨,这帮人胆子也太大了,大白天的店里还有人了,手机放在收银台充电,就敢这么溜进店里来偷,实在太恶劣了。
拿到案件,我一如往常的一样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留意到嫌疑人才24岁,这么年纪轻轻,竟然在三年前也曾因盗窃被判过刑,我心里当时在想这是个屡教不改的累犯呀!
后续提审时见到了嫌疑人,看着像是一个本分老实人,在我们面前,静静的端坐着。我们向他告知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提问了盗窃的相关事实,他都是问一句答一句,没有过多的言语。
核实完犯罪事实的内容,在讯问快要结束时,我忍不住问道:
“你之前因盗窃被判过刑,这刑满释放没多久,为什么又盗窃呢?”
本以为他这样的惯犯,会不屑于回答我这样的提问,但没想到,他听到我这样问,搭拉着的头慢慢抬了起来。
他说自己刑满释放后,带着自己辍学的弟弟一起来到广州进厂打工,有一份正当的职业,也决心改过自新。可是稳定的生活没过多久,他自己以前的那些“老乡、朋友”,便纷纷找上门来投奔他,“老乡、朋友”吃他的、住他的,时间一长,钱花光了,“老乡、朋友”便怂恿他,带他们出去找点钱……于是便有了案发这一幕。
听得出他自己话语间是透露着后悔的,于是我很认真地向他说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自己因盗窃受过刑罚,应当知道要痛改前非,断绝和那些有盗窃恶习的朋友往来。你自己这么年纪轻轻,以后的路还长,应该找份正经工作,打工虽然辛苦,但是钱来得是明明白白,干干净净,你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带着他们去盗窃,销赃得了几百元,一顿饭就吃没了,结果还被抓进来值吗?你还带着自己的弟弟一起与这些所谓的“朋友”打交道,难道你想以后他也和你一样吗?
他一边静静地听着,一边眼角渐渐地湿润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一刻我相信,他是真的后悔了。
从大山里走出来的他,也许是在外面的世界里,面对物质的诱惑,迷失了自己。我不奢望一次的教说,就能够彻底改变一个犯罪的人。作为检察官,指控犯罪,是职责所在,但办案之余,应该也听听他们内心的声音,帮助他们回归正途,哪怕只能够触动他们一点点的认识,我想也是值得的。
文丨风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0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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