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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警惕出现数据垄断,造成社会不平等

看中国

2019-03-15 12:35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实际上已经是一种资产。如果你把它赋予资产的属性,那么你非法窃取我的数据,就是窃取我的资产,按盗窃罪论处,这将有效解决打击难的问题。(视觉中国/图)

连续两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均提到要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已成为各方关切。在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看来,首先应当明确数据权属。

数据,被誉为“21世纪的石油和钻石矿”。然而,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尚在讨论中。

“目前数据的权属问题在理论上没有统一而完整的定义,数据从法律上也没有被赋予资产属性,数据的所有权或产权尚未受到广泛认可。”陈智敏告诉南都记者,如果数据的财产权属性得以从法律上确认,那么针对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是否就能以盗窃罪论处?如此一来,将有利于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打击办理。

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存在调查取证难问题

南都:今年两会期间,你建议通过明确大数据所有权,确定数据的权属问题。为什么会关注到这个问题?

陈智敏

:现在我们传统的盗窃抢劫案都大幅下降,但是利用互联网,利用数据的犯罪案件占到整个刑事犯罪案件的重要部分,而且还呈现出上升趋势。在侦办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很多通过网络攻击来偷盗、窃取数据的案件,但往往面临调查取证难以固定的问题,因为网络攻击可能一下子就消失了。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实际上已经是一种资产。如果你把它赋予资产的属性,那么你非法窃取我的数据,就是窃取我的资产,按盗窃罪论处,这将有效解决打击难的问题。

南都:如果数据的所有权确定了,你认为数据应该归谁所有?

陈智敏

:根据数据的性质来定,关乎国家安全的数据,结合《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明确国家对数据的主权和管辖范围;有的数据是基于公共安全的需要的,跟社会管理相关的,应该属于社会。另外很重要的是,企业在经营中获取的一些数据跟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属于商业机密的,应该属于企业。还有数据的最终来源个人,大量数据属于公民个人的信息。

控制了数据可能就控制了社会甚至是未来

南都:在你看来,确定数据所有权的意义是什么,将给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陈智敏

:今年从立法角度考虑数据权属的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想法是,我觉得大数据在今后未来社会的发展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数据权属性的问题如果不解决,今后大量数据有可能会被少数人控制,出现数据寡头、数据垄断的现象。到时控制了数据,可能就控制了社会甚至是未来,社会就会越来越不平等。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壮大数字经济。当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规模发展迅速,我认为数据确权是保证数字经济健康、安全顺利发展的一个法律前提。现在应考虑用立法的形式,赋予数据资产属性,明确个人与数据之间的关系,为我们未来的经济社会确定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平等的社会。

南都:要明确数据属性的难度在哪里?

陈智敏

:我们现在讲的财产都是物理状态,有形的,但数据是无形的一种资产。此外,数据是循序变化,高速流动的,它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流动,如何把无形的数据财产固定下来,有一定难度。更重要是,目前企业获取用户个人信息采用的是一种自愿原则,用户自愿通过隐私交换便利服务。基于这些原因,数据确权问题目前在业界有不同讨论,这还需要很多专家来论证、研究。

南都:其实关于数据的属性,还有一种观点是把它归为人格权属性,你怎么去看?

陈智敏

:财产权关乎个人在未来社会中的经济、社会地位。人格权与个人隐私和自身社会形象有关,这也是数据和其他有形资产,很不同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它具有人格属性的概念。我认为在数据确权的问题上,这两种观点都应该考虑进来。

技术发展应兼顾个人隐私保护

南都:你曾经在公安部工作过多年,在你侦办的侵犯个人信息案件中,有发现什么特点吗?

陈智敏

:个人信息非法买卖现在已成地下产业链,有人专门窃取数据,有人专门买卖数据,有人专门利用数据进行诈骗犯罪。山东女大学生徐玉玉被骗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对此,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有力打击。

南都:近年来,入住酒店发现针孔摄像头偷拍,引起了很多人的隐私担忧。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陈智敏

:这些偷拍摄像头通常是针孔式的,没有专业的设备很难发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在加大打击力度。但是我们在这类违法行为的界定和打击措施上,应该讲还是不够的。

南都:现有技术下,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需要依赖大量的数据,而大数据发展势必会收集用户的数据。你觉得应如何平衡大数据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陈智敏

:要找到一个平衡点。一方面,数字经济是我们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很重要的一个机遇,绝不能错过,但在这里面确实有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的问题。过去我们走的是先发展、再管理、再立法的路子,但现在应当是同步的。在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应兼顾个人隐私保护。

南都:目前《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列入本届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对此你有何期待?

陈智敏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是生产资料,而生产资料一定就有所有权的问题,就跟农业社会的“土地”,工业社会的“资本”是一个概念。我非常期待在《数据安全法》里,能够把数据确权作为重要的问题研究,把这个基础性的问题解决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需要社会综合治理

南都:你现在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据我们了解,去年5月,全国政协第二次双周座谈会,曾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什么?

陈智敏

:我们去过很多学校调研,有些学校的管理要求很严,不允许学生带手机入校。目前现在家长反应强烈的一个问题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我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引起各方重视。当未成年人的大量时间都被游戏占据,这在无形中会影响到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对其健康成长也不利。

南都:当时你做了一个发言,提到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的主要表现类型,能介绍吗?

陈智敏

:对。我当时有一个发言。比如侵害人身和财产权,未经同意收集、滥用和买卖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诱导未成年人给网络主播进行大额打赏;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蓝鲸游戏”,利用“暗网”拐卖儿童等,还有“邪典视频”“邪恶动漫”等,利用经典卡通形象传播低俗内容,少数含有暴力、色情信息。

南都:如何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

陈智敏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环节在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该相结合,而网络企业也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能为了赚钱,就牺牲一代青少年的价值观念,甚至思维方式。同时在监管上,也需要进一步明晰主管部门的责任,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网信办会管,教育部会管,如其中存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也要管。所以其实这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要社会综合治理。

【人物简介】

陈智敏:浙江诸暨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友谊促进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国家网信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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