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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刚办好卡,商家就“关门”了,咋办?

看中国

2019-03-16 09:52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针对消费者办理和使用“预付卡”遇到的维权难问题,我们特意邀请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黄玮律师为大家支招儿。

我在某餐饮店办了3000元的会员卡,没几个月这个店就关门了,人也找不到了,怎么办?

我在某美容院体验后办了10000元的打折卡,但之后发现服务内容跟体验的时候完全不一样,怎么办?

我在某洗车行办了500元的洗车卡,才用了几次,洗车行就人去楼空了,怎么办?

……

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有过上述类似经历,办了美容卡、KTV卡、餐饮卡等预付费性质的卡片后,经营者却“不辞而别”,余额无法退还,或经营者的服务与事先约定的不符,协商退款无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向消协求助。并非所有的“跑路“经营者都抱着“卷款而逃”的心态,仍有一部分经营者是出于客观原因不能继续经营,比如与房东发生纠纷,或者发生其他债权债务导致不能经营的情形,这种情况,消协或者工商部门可以联络到经营者,通过协商解决。

2

通过电台“行风热线”,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其他投诉、举报方式寻求解决,也可通过媒体等平台曝光相关经营者,给其他消费者一定警示,避免他人再次上当受骗。

3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这种方式虽然周期较长,但经营者若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待判决生效后,消费者可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在查不到经营者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可申请将经营者列入“黑名单”,从而给经营者的日常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 迫使其偿清债务。消费者若考虑诉讼成本较高,可以联合其他消费者一同参与诉讼,如此可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那么,到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商家的行为呢?

答案很肯定,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一些消费者觉得预存款金额较少就不了了之,也会有一些消费者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不知所措,而这时我们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各种“预付卡”时,应谨慎审查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尽可能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度较高的经营者

办卡过程中注意保留付款凭证等交易记录,日常消费过程中记录卡内余额,保留好消费记录;

办卡时认真计算自身的消费需求,不要盲目办理各种预付款性质的卡片;

在权益受损后,消费者应及时到消协、工商等单位投诉,或通过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作者/平 安

编辑/田佳琦

主编/刘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