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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出指引:明确红筹企业信批和上市审核系统使用细则

财经

2019-03-16 10:02

3月15日晚间,又有两则科创板配套指引出炉,科创板规则体系搭建日渐完善。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这两则指引分别是《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和《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至此,在“2+6”的规则框架外,上交所已经相继发布了5条细化指引文件。

从内容上看,《指引》针对红筹公司,拟定了在财务信披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具体要求。例如,对于存货、应收账款、上午资产、折旧等情况应如何披露。

《指引》共25条,其中,第二条内容值得关注,红筹企业的注册地是在境外,而根据指引要求,来到科创板上市就要在信披时进行“本土化”。

规定称,采用等效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关键财务指标。

采用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重述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而《指南》则是对保荐机构提出的操作流程介绍和相关要求,共分为10章、54条。

《指南》的内容同样非常细化,涵盖了保荐机构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中的所有操作细节,具体来看,包括以下七个要点。

第一,系统数字证书的申请与管理。

系统数字证书即俗称的EKEY。这是保荐人通过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的唯一身份证明,在登录系统及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使用。

此前,澎湃新闻已经报道,有券商投行人士透露,EKEY申请已经完成。

第二,申请文件的提交。

《指南》详细写出了保荐人申请的填写步骤、上传文件应该如何命名、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以及申请文件补正、交存保荐工作底稿等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三,审核问询与回复。

《指南》规定,自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审核机构通过系统向保荐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

在问询回复阶段,《指南》明确了问询回复文件应如何编制并通过系统提交,须披露的回复文件如何提交豁免申请,审核过程中重大事项如何报告等内容。

第四,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相关事项。

《指南》明确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如何申请上市委委员回避,保荐人应注意查收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如何通过系统向本所报告会后重大事项等内容。

其中,第34条透露,上市委员会审议当天,保荐机构就能获悉结果:“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束当日,保荐人应注意查收短信信息,并及时登录本所网站查看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

第五,证监会注册。

此前上交所发布的相关配套规则已经明确,注册制的上市审核流程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

《指南》中进一步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文件后,将由上交所通过系统向保荐人转发注册决定文件。

第六,中止、终止和复审。

中止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保荐人提出中止审核申请,二是发生直接中止审核情形的,由交易所直接中止。

此外,对发行上市申请不予受理或终止审核的,保荐人可在收到相关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复审申请。

第七,回复时限计算。

《指南》主要针对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关注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回复时限计时方式,中止期间起算,时间单位等内容。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