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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法院成立家事诉讼中心,法庭还专设儿童活动区

世界新闻

2019-03-14 16:42

白色的审判台,圆形坐席,原被告席,还有家事观察员席,庭审区外还有儿童服务区。这一切与深色调设计的传统法庭差别巨大,给人柔和温馨的直观感受。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14日从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3日,该院率先在浙江法院系统成立家事诉讼中心,设立有别于传统法庭的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审判法庭、儿童活动区、家事调解区、心理咨询室和婚姻家事讲堂等六个功能区。

据介绍,近年绍兴家事案件调撤率明显提升,2016年至2018年,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家事纠纷案件17305件,10038件以调解或撤诉形式结案,调撤率57.74%。其中分家析产类案件因涉及经济利益大,牵涉土地制度、拆迁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审理难度相对较大。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为此,绍兴法院先后探索应用人身保护令、婚姻冷静期、心理辅导干预等特色审判机制,最终创建家事诉讼中心。

澎湃新闻从绍兴中院获悉,该院家事诉讼中心的儿童活动区,不仅是供儿童玩耍的区域,同时也是儿童观察区。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如中心试运行中有一起案例,王某将妻子蔡某诉至绍兴越城区法院,两人愿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夫妻俩收入水平、文化程度等条件相当,双方僵持不下。法官分别召集双方当事人及5岁孩子到儿童观察区,在玩耍中发现孩子十分依赖母亲,与父亲则显得较为疏远且不愿靠近。法官还实地走访孩子所在幼儿园,了解到母亲平时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给予更多关心。最终根据观察报告以及走访记录,法院判决女儿由母亲抚养。

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13日成立当天进行了首场庭审,在这起离婚诉讼中引入了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家事观察员”参与沟通调解。

该案审判长张靓介绍,庭审结束后,观察员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提出建议,并同时协助法官调解。经共同努力,当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