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智媒
关闭

亚太智媒APP, 全新登场!

点击下载

12位人大代表建言:利用5亿亩盐碱地,推进海水稻发展

财经

2019-03-15 14:41

粮食问题一直是三农问题中的热点, 2016年中国稻谷播种面积为3017.8万公顷,产量为2.07亿吨,播种面积和产量都有所降低,预计2021后中国粮食缺口将超过一亿吨。另一方面,作为盐碱地大国,中国的盐碱地面积达到5亿亩。位居世界第三。

水稻是耐盐碱水稻的形象化称呼,是一种利用生物遗传育种技术在野生耐盐碱水稻稻种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和培育所得到的更具价值性和推广性的耐盐碱特种水稻,该类型水稻能够在一定盐度的海水灌溉条件下自然生长,具有抗旱抗虫、生态修复等重要功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宁凌等12名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推进"海水稻"产业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他们认为,中国有许多可利用的盐渍土地,推进海水稻产业发展,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

这12位人大代表介绍,普查数据显示在国内近5亿亩的盐渍土地中,可开发利用的面积多达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左右。如果海水稻推广成功之后,以每亩200-300公斤的产量计算,可增加水稻产量500亿公斤,解决2亿人口的粮食问题。此外,传统水稻种植随着人工、农资成本的上升,利润单薄,相比之下海水稻种植经济效益较大,网上出售的海稻米价格大概为每公斤30-50元。良好的经济效益能够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助力农村新经济增长动力的产生。

建议中提到,目前海水稻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诸多问题。首先,科研力量整合不足,技术突破进程较慢。试点地区海水稻科技创新体系还存在“各自为政”或者分工不明的问题,对于基础性重大课题的研究,不同区域、行业、团队之间的合作较少,造成海水稻种植技术更新后劲严重不足,成为制约海水稻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其次,推广机制动力不够,规模扩大效率较低。目前海水稻种植以科研团队为主导,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农户进行小规模合作来进行种植。此外,缺乏规模推广下的海水稻种植成本难以下降,市场价格对于普通居民消费者来说相对较高,市场受众还处于小规模状态等。

为此,这12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整合技术力量,组建研究中心。目前影响力较大的海水稻研究机构为2016年成立的青岛海水稻研究发展中心,但在海水稻研究起源地的广东地区尚缺少具有足够规模和影响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地方团队之间合作较少,力量分散。建议在中国南方由国家农村农业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广东海水稻技术研究中心,整合广东海水稻研究技术团队力量,搭建起高校、科研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以海水稻产业创新发展为目的的平台,通过面向全国优秀农林机构招贤纳士,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紧跟水稻育种技术前沿,引领国内海水稻技术创新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建设一所集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区域一流海水稻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优化资源要素,建设推广中心。目前中国海水稻种植初具规模的区域主要在广东湛江,其他地区尚以小范围的实验基地为主,如青岛等地,在主要盐碱地分布区域的推广种植工作尚未起步。建议由国家农村农业部与盐碱地分布集中区域政府共建海水稻种植推广中心。建设初期,利用1-3年时间,对区域盐碱地盐度情况、面积分布区域进行精准摸底考察登记,并进行试点种植,初步建设成具有地区经济效益的海水稻推广种植试点区域;建设中期,利用3-5年时间,提升海水稻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速度,运行海水稻种植合作社机制,充分利用好区域盐碱地资源,中期建成具有区域经济社会效益的海水稻种植片区;建设远期,利用5-10年时间,配套海水稻育种前沿技术,扩大其他地区的盐碱地区合作,并开展国际合作和市场推广,远期建成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农业推广团队和土壤改善机构,实现在中国沿海区域和内陆盐碱地区大面积高品质海水稻种植区域。

第三,规范产品体系,引导多方参与。目前以海水稻为原料,已经有了香米、米线、米粉、药酒等产品,但产品体系尚待完善,品牌效益亟待加强,发展动力仍需加大。建议鼓励现有企业紧扣市场空间和抓住消费需求,加大对营养富含丰富、药用价值多样的海水稻衍生产品开发,在不断规范产品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对海水稻产品的品牌建设。此外,鼓励有实力的国有与民营企业参与到海水稻的市场开拓过程中,引导外部基金和创投公司投资新兴的“海水稻”产业,在引导多方主体参与新兴投资加入基础上,整合和完善海水稻产业链,壮大海水稻产业发展动力。

4.加强外部支持,优化政策环境。面对海水稻的巨大开发潜力,要加强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政府应设立和加大海水稻项目专项经费,建立技术创新奖励机制,并鼓励海水稻科研团队参与到盐碱地的环境治理工程中来;其次活用相关政策,简化盐碱地的土地流转手续,并对海水稻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配套辅助,落实和完善对海水稻研究和生产的直接补贴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为海水稻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