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4日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锦旗提起公诉。姚锦旗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例。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称,在中央、浙江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11月30日,国际红通逃犯、绍兴市新昌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绍兴市监委以涉嫌受贿罪、偷越国(边)境罪对姚锦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1月29日移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