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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缴纳的保证金,哪些情况下可退回?

看中国

2019-03-14 09:24



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普及,到如今打开淘宝拍辆车、拍套房,已经不是啥新鲜事了,因为这里拍卖的东西不仅便宜,还可能捡漏。但是,有的人却把严肃的司法拍卖当成了逛淘宝,随意参与、随意毁拍,而最终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小编在这里简科普下,一次成功的司法竞拍包括拍卖前准备、注册及缴纳保证金、出价拍卖、办理交割等。如果完成了以上的步骤,就说明你已经拍得了心仪的东西;如果未拍、毁拍会承担哪些后果呢?

真实案例

案例1

南京浦口法院曾处理过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要求周某一次性付给前妻田某96万,周某未按法院要求一拖再拖,最终被前妻告上法庭。然后法院清空并拍卖周某房子,周某委托姐姐参与拍卖,最终以220万拍得房子。

拍完后,竞买人多次联系法院要求悔拍并退还保证金8万元,法院未允,随后周某与田某协商撤案,并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要求法院返还保证金。之后,法院查出周某与竞买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不予退还。

案例2

前段时间,三水法院依法对位于芦苞镇龙坡三路1号锦江豪庭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该套房屋以23.2万起拍,加价幅度5000元,此次拍卖引来10359次围观,9人参与竞拍,其中梁某举牌13次,最终以57.2万竞得该房产。

竞拍结束后,法院联系梁某缴纳拍卖余款并办理手续,但梁某表示竞拍时自己一时冲动,想盲目出价,最后拍下的价格太高,不想买了。梁某因悔拍依法被没收保证金2万3千元,并被列入再次拍卖该房屋的竞买“黑名单”。

同伦拍拍专业人士分析:

案例1中,申请人田某和被执行人周某拍卖余款截止前达成执行和解,田某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案涉不动产因已拍卖成交无法撤销,假如竞买人系与周某毫无关系的第三人,如果因申请人在拍卖成交后撤回执行申请而宣告拍卖无效,将不能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利。

案例2中,梁某随意悔拍,以个人一时冲动为由造成的悔拍行为,直接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司法权威,耗费了司法资源,是一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对此,法院将依法没收悔拍梁某的保证金,并裁定对该房产进行再次拍卖,梁某不得参加竞买。

同伦拍拍温馨提示:

哪些情况可以退回保证金呢?主要有三种情形:竞拍不成功的、网络司法拍卖被撤销的、网络司法拍卖被撤回的。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参与司法网拍前,一定要阅读并理解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感兴趣的标的物要有充分了解,并进行心理价位预估,再参与竞买,切勿盲目跟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