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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退休年龄了,但社保还未缴满15年,该如何“挽救”?

看中国

2019-03-14 11:30

大家都知道,社保要缴纳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但对于没交满15年的人来说,到达退休年龄后怎么办呢?

续缴纳社保,直到满15年为止

这种办法只适合于那些距离交费满15年已经接近的人,比如说你已经缴纳了12年,那么剩下的3年就可以按年来进行补缴,等到将3年补缴完成后,便可以每个月按时的得到养老金了。


一次性补缴。有着这么3类人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第一类是参加过当地保险的老年退休人员(男65岁以上,女60岁以上);

第二类是1961至1982岁的本地户口和知青;

第三类是曾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且2011年前退休的员工。

*一次性补缴是最快的得到养老金的方式,因为只需要将剩下的缴费年限金额缴纳完成,下月即可领取养老金。

放弃缴纳社保

放弃缴纳社保,意味着此前公司帮忙缴纳的社保就没有了,那么这时候他能领取到的钱就是他这么多年自己缴纳社保的钱也就是个人账户里头的钱,而另一部分公司企业帮忙缴纳的钱则就没有了。

下面,小编具体来说说咱们成都市的补缴政策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最后再插播一条重要通知!

如果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缴纳!


个人参保人员:

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仍不愿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